懂了?真懂了?
那麼什麼程度叫「懂了」?
可能一直學下去,大家會慢慢地理解。
但是會不會一點成就感都沒有?不會啊!
比如這一段,我怎麼獲得聽聞上的、
或者上這節《廣論》的成就感呢?
我至少知道文字懂了還不行!那要做什麼?
要向身心上去觀察。要看得見文字所指的那件事——
所謂的「看見」;看得見之後,要設法讓放不下的那個煩惱,
或者痛苦、憂悲苦惱、焦慮等等情緒,
瞋恨、貪心,要想法說服心裡的那個東西,
用理路說服它也好、用什麼說服它也好,
讓它經過什麼?對治!
然後,放下是對治的結果。
所以大體要經歷這樣的過程。 [14′07″]
正因為是要求這樣的過程,所以我們如果運用這樣的方法,
來習慣這個過程,那麼我們就自然會體會到什麼是看得見、
什麼是對治,然後......有一點點放下嗎?
比如爭名奪利呀、別人惹了自己不依不饒啊、一直記仇啊,
還有二十年前的事就要傷心一輩子。要傷心一輩子嗎?
出處 : 全廣2-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