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了?真懂了?

那麼什麼程度叫「懂了」?

可能一直學下去,大家會慢慢地理解。

但是會不會一點成就感都沒有?不會啊!

比如這一段,我怎麼獲得聽聞上的、

或者上這節《廣論》的成就感呢?

我至少知道文字懂了還不行!那要做什麼?

要向身心上去觀察。要看得見文字所指的那件事——

所謂的「看見」;看得見之後,要設法讓放不下的那個煩惱,

或者痛苦、憂悲苦惱、焦慮等等情緒,

瞋恨、貪心,要想法說服心裡的那個東西,

用理路說服它也好、用什麼說服它也好,

讓它經過什麼?對治!

然後,放下是對治的結果。

所以大體要經歷這樣的過程。 [14′07″]

正因為是要求這樣的過程,所以我們如果運用這樣的方法,

來習慣這個過程,那麼我們就自然會體會到什麼是看得見、

什麼是對治,然後......有一點點放下嗎?

比如爭名奪利呀、別人惹了自己不依不饒啊、一直記仇啊,

還有二十年前的事就要傷心一輩子。要傷心一輩子嗎?

出處 : 全廣2-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