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及小提琴功案105
還記得小提琴,學小提琴這個公案吧?
有一個人沒有學過,老師就一下接受了,付學費五塊錢。
另外一個人學過了,老師就不接受,最後付學費說一百零五塊。
一百塊幹什麼?要把你那個習性拿掉啊!
這個就是我們的根本問題,想想看,對不對?
然後呢,我曾經有一次跟大家另外說個比喻:
說我們現在在一個大的事業王國進去做事情,
喔唷,覺得這是個大的事業王國,
你想進去的時候,你就做一個,欸,哪一個部分,
一生做到老死,做得後來得心應手不想動了。
這一條路是一條歪路,你要曉得,
你真正的目的既然要做這個董事長的話,
最好的方法你首先了解各部分的內容是什麼。
就是你不了解,聽著這個上面那個董事長的指導總沒錯,
你到那一部分去摸一點,認識了馬上換一個,
認識了馬上換一個,認識了又換一個,
那個時候你很容易地就快速地達到那個董事長的地位。
那麼在這種情況只有兩條路,
一條路是你事先完全確信這個佛,不要信自己,
說(p180)我要這樣,這個概念拿掉,
他要告訴你要怎麼做,你聽他招呼,他會帶你最快速的:
「哎呀!我要這樣。」這個概念拿掉,
他要告訴你怎麼做,你聽他招呼,
他會帶你最快速的,這是一個。
出處 : 抄04P179L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