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工錢就應作出相對的事75
如《入行論》云:「與此工價已,令今作我利,
於此無恩利,不應與一切。」】
哪!就世間的來說,你要雇一個工人,
給了他的工價了以後啊,應該給你做一點事情,
對你有好處的,對不對?
當然嘛!現在啊假定說是對你沒有好處的話,
你什麼東西都(p233)不應該給他,這是千真萬確的!
你請一位工人來,喔,這個工人要一佰塊錢或者一千塊錢,
那你要把它工做還啊!
如果說,來了以後他不給你做工的話,你當然不會給他啊!
現在我們得到了這個難得的人身,還給它這麼吃,還給它穿、給它住。
喔唷,吃了這個還不行!
哎呀,等一下沒水果又不行!
哎呀,等一下這個沒有豆腐也不行!哎呀,等一下沒這個也不行!
結果吃了這麼多,對你有多少好處啊?這個要思惟思惟哦!
如果說對我們沒有好處的話,這些東西都不應該給它。
出處 : 抄04P232LL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