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宗法-4_性宣法師

有人問到說,在一個前諍者沒有具備真實前諍者的條件,他去幫一位後諍者講述一個論式,這樣可以嗎?比方說我是一個廣論班的班長,那我對《廣論》的內涵我沒有證達,但是我可不可以帶班呢?可以。但是我有沒有辦法讓對方證達呢?是有可能的,為什麼呢?師父在廣論帶不是舉一個老比丘的公案嗎?那時候那個比丘,其他的比丘有跟他說法嗎?(沒有)就是拿東西打他嘛。所以在比量生起有兩種方便:一種是他利比量跟自利比量。如果是他利比量,你必須要有一個人幫你說法,幫你安立論式;如果是自利比量,你就靠你自己思惟就可以。比方說剛才這位老比丘,他是被透過別人打他然後他信心具備,然後將他的業障淨除,應該是吧,把他業障淨除。然後他宿世有串習過,不管是教證等等的,他都有串習過的那個習氣顯發出來,他自己思惟證達,他是透過他自己的回憶起來,所以這是屬於自利比量的部分。

接下來要介紹的是真正的宗與假立的宗。所謂的宗是什麼?真正的宗是什麼?假立的宗是什麼?我們講到宗法宗法,這個「宗」字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好,那我們一個一個來看,一起唸。

  1. 一道論式的宗法的「宗」,是指該論式的「無過欲解有法」,是假立的宗。

例如:「聲音有法,是無常,因為是所作的緣故」

該論式的宗法的「宗」:無過欲解有法→聲音;

該論式的宗法的「法」:無過欲解有法的「差別法」→所作。

首先先介紹假立的宗。宗法這個宗是屬於假立的宗,這個宗是指該論式的無過欲解有法。無過欲解有法是聲音。所以該論式宗法的宗,他是指無過欲解有法,就是指聲音。

那這個該論式宗法的「法」是指無過欲解有法的「差別法」,是指什麼所作。當我們了解宗法的意涵的時候,是要看這個無過欲解有法跟這個因之間的關聯性。看第二個,

一道論式的「宗」,與一道論式的「所立」同義,是真正的宗。

例如:「聲音有法,是無常,因為是所作的緣故」

該論式的「宗」:「所立」→聲音無常。

講到「所立」是放聲音是無常,該論式的「宗」是指聲音無常。假立的宗,在這個論式裡面,假立的宗是指聲音,也是無過欲解有法。那真正的「宗」是指聲音無常,所以不太一樣,不一樣。

將一道論式的「無過欲解有法」假立為「宗」的目的為何?

一道論式的「有法」有多種:

(1)「凡是所作遍是無常,譬如瓶子,聲音也是所作。」

是「聲音有法,是無常,因為是所作的緣故」此一論式的「結合順法的真實成立語」。

「凡是所作遍是無常,譬如瓶子」能令聞者直接了解以所作因成立聲音是無常的隨品遍;

「聲音也是所作」能令聞者直接了解所作因成立聲音是無常的宗法。

瓶子即是該論式的「同喻有法」,也是該論式的「有法」。

一道論式的有法有很多種,為什麼要將「無過欲解有法」假立為「宗」,他的目的是什麼。一般來講,一個論式裡面的「有法」他有很多,至少有三種,這邊先講第一種。

我們一般講說「聲音有法,是無常,因為是所作的緣故」這是一個論式,對不對?那現在講到說,當一位真實前諍者他在安立的時候呢,他會他可以用兩種,兩種成立語、兩種成立語來跟真實後諍者敘述這樣,敘述給真實後諍者,那這邊講到第一個「凡是所作遍是無常,譬如瓶子,聲音也是所作。」這個,這是這個成立語,這個成立語叫做什麼呢?「結合順法的真實成立語」,可以嗎?這是一個,第一個。那為什麼要講這個呢?就是在一個真實前諍者他在幫後諍者在講述的時候,他會先講這個成立語,那講了這個成立語之後呢,他再講這個論式,用這個論式,好

他在講這個成立語的時候,這個成立語裡面就包含了一些內容,我們可以看。他說:「凡是所作遍是無常,譬如瓶子」,這一句話直接顯示什麼呢?所作因成立聲音是無常的隨品遍,所以他是顯示出了「聲音有法,是無常,因為是所作的緣故」這個論式的隨品遍的內容,可以嗎?

「凡是所作遍是無常,譬如瓶子」這句話直接顯示出能夠讓聽者了解到該論式的隨品遍,該論式的隨品遍。那有沒有看到他多了一個「譬如瓶子」譬如瓶子。「聲音也是所作」、聲音也是所作,他會讓聽者直接了解這個論式的宗法,該論式宗法、該論式宗法。這樣可以嗎?

所以如果是「凡是所作遍是無常,譬如瓶子」他直接顯示了隨品遍,所以間接顯示了反品遍;這邊沒寫,你們可以寫一下,間接顯示了反品遍。所以講到說瓶子即是該論式的同喻有法,同喻有法也是該論式的有法。什麼叫做「同喻有法」呢?因為這個成立語叫作結合順法的真實成立語,他的喻,這個瓶子是這個喻,他叫「同喻有法」,當你把他還原成一個論式來看的話,你把「聲音有法」換成瓶子,他就變成是同喻有法,他是相順的。他是用瓶子來類推說聲音它也是跟瓶子一樣,這樣他也是可以成立他是無常的,所以叫做「同喻有法」。

所以在「聲音有法,是無常,因為是所作的緣故。」在這個論式當中呢也要包含,因為他在講述這個論述前,他會出現的一個結合順法的真實成立語;那這個成立語當中,他還會有個同喻有法,所以不單純只有聲音是這個有法。重點就是在於裡面還會有一個同喻有法,多一個同喻有法。

(2)是常法遍是非所作譬如為的虛空聲音也是所作」,

是「聲音有法,是無常,因為是所作的緣故」此一論式的「結合不順法的真實成立語。」

「凡是常法遍是非所作,譬如無為的虛空」能令聞者直接了解以所作因成立聲音是無常的反品遍;

「聲音也是所作」能令聞者直接了解以所作因成立聲音是無常的宗法。

虛空即是該論式的「異喻有法」,也是該論式的「有法」。

好,這邊、這邊講到另外一個成立語叫做「結合不順法的真實成立語」。那這邊是反過來。凡是常法遍是非所作,非所作,所作的反面。那這句話能夠讓聽者直接了解該論式的反品遍,間接顯示隨品遍,可以喔,可以補一下,間接顯示隨品遍,好。可以嗎?間接顯示隨品遍。那聲音也是所作這個一樣,對不對?聲音也是所作,它可以能夠讓聽者直接了解該論式的宗法的意涵。那這邊虛空即是該論式的異喻有法,為什麼呢?異喻有法呢,因為該論式是什麼呢?聲音有法,是無常,因為是所作的緣故。那如果用這一個結合不順法的真實成立語,因為他是直接顯示反品遍,所以你將他還原成變成一個論式的話,會變成無為的虛空有法,是非所作,因為是常法的緣故,就跟原本的論式剛好是倒過來的,所以他是相異的、不同的,所以叫做異喻有法可以嗎?所以叫異喻有法。那因為他是這個論式的異喻有法,也是他的有法,所以這樣該論式的有法出現了二個,對不對?這樣可以喔,出現了二個。

好。那我們再翻過來 看第三個 大家一起唸:

(3)聲音、瓶子、虛空三者皆是該論式的「有法」,所作到底是哪個有法的「法」?

→所作是該論式的「無過欲解有法」的法;

→為了將「無過欲解有法」和上述「同喻有法」和「異喻有法」區別開來,所以將「無過欲解有法」假立為「宗」。

好,這一段。那我們其實知道說聲音也是該論式的有法對不對?所以這樣總共出現了幾個有法?三個。所以聲音、瓶子、虛空三者,皆是該論式的有法,有法。那一般我們說聲音是該論式的有法,主要是講到聲音是該論式的所諍事,這樣會比較好。所諍事,所諍事比較能鎖定就是指這個聲音這樣。如果你說有法的話呢,有可能會講到了、有可能會混淆到其他二個,這樣可以嗎?所以一般講所諍事會比較精準一點,聲音是該論式的所諍事,這樣會比較精準。但是我們方便講,我們都說有法有法。那其實真實來講的話呢,有法包含三種。好,那因為所作是,應該說聲音是這三者的有法,對不對?所以這邊問到說所作到底是哪個有法的法呢?對不對?我們前面講到宗法的法是指這個什麼?那個法是誰的法?無過欲解的有法的法,對不對?無過欲解的有法。所以這邊講到說所作是該論式的無過欲解有法的法,這樣可以嗎?他要鎖定在這裡,他為了要區別,他為了將無過欲解有法跟前面出現的同喻有法,還有什麼?異喻有法這二個區別開,所以他將無過欲解有法,直接把他假立為宗,這樣子,把他直接取一個名叫宗,這樣子,這樣就把他區別開來。

好,這是目的,我們回到剛剛的標題,這邊講到說將一道論式的無過欲解有法假立為宗的目的為何?這是講到說,依著這個目的,為了要區別三種有法,所以特別將無過欲解有法假立為宗來顯示出這個宗的差別法,那就是指這個所作,這樣可以嗎?好,那我們再看第四。

4.以何原因而假立無過欲解有法為「宗」?

例如:「聲音有法,是無常,因為是所作的緣故」

「聲音無常」是該論式的真正的宗;

「聲音」是「聲音無常」的其中一分,所以假立為「宗」。

就像火燒到「毯子的一角」,我們會說燒到「毯子」一樣。

你必須要有一個原因來安立,用什麼理由來安立呢?真正的宗是指什麼?(大眾:聲音無常)聲音有無常,聲音無常,聲音無常是真正的宗,那聲音無常裡面是不是有兩個東西?聲音是聲音無常的其中一分,對不對?其中一個嘛,對不對?所以假立為宗,假立為宗。就像說火燒到「毯子的一角」,我們會說燒到「毯子」了一樣。實際上他是燒到了「毯子的一角」,對不對?就像我的手、我的手、我的手受傷了,我們會說我受傷了,對不對?好,就是這個道理,聲音他是聲音無常的其中一分,所以他是其中的一分我們可以假立他是宗這樣子。

因為聲音無常叫做宗,所以我們可以假立聲音他是宗,這樣,用這個原因,用這個來當理由來成立出說我們這樣的取名是合理的。第五個,一起唸:

5 .為什麼不直接安立為「無過欲解有法的法」?

為了簡化以便於描述的緣故。例如:我們常講學習「全廣」,是一樣的道理。

那這樣有人就會說,你講到宗法你還要特別講到說安立、假立的目的,假立的理由,這樣其實也是滿費、大費周章的嘛,那你直接講說無過欲解有法的法,這樣不是比較快嗎?宗法意思就是宗的法。其實在講更清楚是,將無過欲解有法假立為宗的法,叫做宗法,講的清楚一點就是這個意思嘛。將無過欲解有法假立為宗的法,這樣子,照理講應該是這樣子。那我們把他簡化就變成宗法。但是講宗法,人家也會問啊,你這個宗是指什麼?對不對?是指那個所立的宗還是什麼。我們這邊講他叫假立的宗。

所以為了要方便講,所以我們講全廣對不對?其實要講清楚的話,要講說,不能說全球廣論,因為全球的廣論不一定都是學師父開示跟老師開示嗎?對不對?那你也不能說學習全球的什麼?就是同一個、應該是這邊還要加一個揀別,說全球同一個進度是嗎?同一個進度,同一個進度的師父開示老師開示的廣論教誡,廣論教授,應該是這樣嘛,對不對?好。那其實很複雜,所以我們就兩個字:全廣嘛,對不對?那如果未來有備覽的這樣的教誡,我們會叫什麼?全備?全備。不知道欸,不知道,先不要亂取。好。這樣可以嗎?宗法就講完了。就是真正的宗跟假立的宗就上到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