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士道善趣行170
馬鳴阿闍黎所造,《修世俗菩提心論》云:「無害與諦實,與取及梵行,捨一切所執,此是善趣行。】
下面就引這個論,這個論上面告訴我們,頭上面的這個東西就是,「無害」就是不殺,這個不用「不殺」而就無害的話比較廣義的。平常我們單單指殺,實際上嚴格說起來,就是不要損害人家,不要傷害人家;最嚴重的傷害就是殺,你犯了這個東西那你就沒辦法懺悔了。如果仔細來說的話,就是不要說殺不可以,然後受傷不可以,乃至還不能讓人家感到小小的傷害。所以平常的時候,為什麼這個戒律裡邊,它真正的戒律,它處處地 (p29) 方是顧慮到不要損害別人的身、口、意。身口的話就是我們身體上的受傷,意的話使他感覺得不舒服,感覺得不舒服,不要惱他人。
那麼,我們說為什麼在很多地方,佛有的時候呵斥別人呢?我們要了解:他這個對人家的傷害、不傷害是指什麼?指究竟意義來說。佛之所以呵斥別人,真正還是幫助別人,所以他完全基於悲心,他曉得這樣做對你有好處的。就像一個父母,喔,這個小孩子無知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你讓他去等於傷害的,就是呵斥他這個不可以的!所以佛陀不會說呵斥莫名其妙,不相干的人他絕不呵斥,他所呵斥的就是他弟子、跟他的,這一點我們要了解佛戒的特質。那麼到後來呢,譬如僧團當中凡是碰見事情的話,也是這樣,那個上座他真正呵斥有個條件,他的內心一定要基於什麼?基於善心—善心就是悲心、憐憫心以及無記心。為了維護他,維護這個僧團,那個時候才呵斥,不是我們惡心。所以這個「無害」是比較廣泛,實際上呢,這個無害的基礎才能夠慢慢地一步一步上去。「與諦實」,那這我們曉得的,「與取」、「梵行」—那就是不殺、不妄、不盜、不淫。
出處 : 抄05P028L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