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淨論典必須具備四法60
現在請大家把《四家合註入門》翻到 76 頁,看第二段。在第二段裡仁波切講了「所為等四法」。說在造任何論的時候都要具備四法,如果不具備這四法的話,造論就沒有意義了。那麼大家知道那四法是什麼嗎?就是「所詮、所為、究竟所為、係屬」這四個。任何一本清淨的論典,如果不具此四法的話,就不是清淨的論典。注意!這裡邊說清淨論典必須具備這四法,如果不具備就不是。 [00′59″]
出處 : 00688-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