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廟的東西能任意受用嗎165

【即前經云:「寧以諸利劍,割斷自支體,已施僧伽物,不與在家者。寧食熱鐵丸,火燄即熾猛,不應於僧中,受用僧伽業。寧取食猛火,量等須迷盧,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財物。寧破一切體,貫諸大丳上,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財物。寧入諸舍宅,火炭充滿,不以居家身,夜宿僧房舍。」】

這個還是前面的《日藏經》上面告訴我們的,這很清楚。你就算是拿著刀割自己的身體,你也不要把僧伽的東西隨便地送給別人去。這個傷害自己都不可以,何況做一點小小的人情,不要做啊!然後呢,「寧食熱鐵丸,火燄……」這樣,這個是非常嚴重、非常嚴 (p249) 重的事情,寧願吃這個,不要吃僧伽的東西。不過這一點注意,後面的諸位居士,你們是淨人,淨人可以的。總之一句話,我們一切都是如法,所以你們來了以後,一心想學佛,侍候很多這個團體,如法向上,這個情況。這個情況是注意!

說到這裡,我以前十幾年以前,我曾經有一次偶然的機會,聽見大家有幾個居士,那位居士很發心,跑到常住燒啊、忙啊,那有人要出去了,他就說:「欸,不要走、不要走、不要走,這個廟裡的東西是大家該吃的。」唉呀!那時候我一聽哪,背上面汗毛直豎,說廟裡的東西大家該吃的,經上面可沒這樣講喔!所以現在我們可想而知,這個時下一般的概念的錯誤啊,一般的概念的錯誤啊!說這個是末法。所以在這個時候,我們能夠真正地努力,你咬緊牙關好好地做一點的話,那個時候就有不可思議的功德。

平常有的人說:「哎呀!大家都這樣,要你這樣的話,那你這個不近人情。你如果這樣做的話,你這個地方就沒人來。」沒關係,沒人來,沒人來我來,我在啊!怕什麼?沒人來供養你,餓死了,餓死了我正好生天到極樂世界去啊!本來我就不願意待在這地方,這個概念大家要牢牢把握住。如果你沒有這個概念,請問你跑來幹什麼?趕快脫掉衣服回家去,過你的舒服日子,可以啊!這個概念很清楚、很明白。所以說不甘淡泊啊,這個地方不必來。但是這個淡泊有代價的喔,眼前稍微一點點,將來這個果報可是好得不得 (p250) 了啊!所以這個出家的真正的珍貴的地方是這樣,我們應該了解的。

出處 : 抄07P248L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