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不成立的抉擇詞-3_性宣法師

「觀待於覺知而不成立的抉擇詞」分二科,存疑而不成立的抉擇詞、無欲解而不成立的抉擇詞。

存疑而不成立的抉擇詞分三個,對於有法存疑而不成立的抉擇詞、對於因存疑而不成立的抉擇詞、對於事因係屬存疑而不成立的抉擇詞。這三個存疑都是針對了特定補特伽羅,安立了某一個論式對不對。譬如:對於對於事因係屬存疑而不成立的抉擇詞,他是安立什麼論式?(學員答:聲音有法,是無常,因為是所作的緣故)不能這樣講喔!「對懷疑聲音是不是所作的補特伽羅敍述『聲音有法,是無常,因為是所作的緣故』這個論式。」你要加前面的簡別,你不能不加。所作對這個補特伽羅而言 , 他是 事因係屬存疑而不成立的抉擇詞

所以假設、假設說有三個人,第一個是對於聲音懷疑的補特伽羅,第二個人是懷疑所作的補特伽羅,第三個是懷疑聲音是不是所作的補特伽羅,我對這三個人講「聲音有法,是無常,因為是所作的緣故」的時候,那這個論式是什麼?

對懷疑聲音的補特伽羅而言,他是會趣入三者皆是嗎?不會,他只會趣入有法存疑而不成立的抉擇詞;那對於懷疑所作的補特伽羅,他會趣入對於因存疑而不成立的抉擇詞;那對於懷疑聲音是不是所作的補特伽羅他是對於事因係屬存疑而不成立的抉擇詞。所以這個論式對這三個補特伽羅各別趣入是某一者,就看那個人嘛。

有一個人他懷疑聲音,也懷疑所作,也懷疑聲音是不是所作,那我對一個人,對這個人安立了這個論式,那他就三者都是了,三者皆是

無欲解而不成立的抉擇詞,無欲解就是我們用真實後諍者的條件來看的時候,你會發現他會有一個無欲解的狀況。比方說第一個,事因無異而不成立的抉擇詞,他的論式是聲音有法,是無常,因為是聲音的緣故。這個論式的有法跟因,聲音跟聲音。當你用真實後諍者的條件來看,他第一個條件有具備嗎?有;第二個條件?也有對不對;那第三個?也有。那在當第三個條件的時候,當他知道聲音遍是,是聲音遍是無常的時候,他就知道聲音是無常了。所以他就不會想要再了解聲音是不是無常。

事法無異而不成立的抉擇詞。論式是 聲音有法,是聲音,因為是所作的緣故。真實後諍者的第一個條件的時候,他就已經了解聲音了對不對;了解聲音的時候,也會知道聲音是聲音,也會知道聲音是聲音,所以在真實後諍者的第四個條件就不具備了,所以他就沒有再一個想要欲解、想要了解的這個過程。